“雄兔脚扑朔,雌兔眼迷离;双兔傍地走,安能辨我是雄雌?”这四句诗,如一道闪电,劈开了《木兰诗》那层温情脉脉的叙事帷幕,将一个关于性别、身份与本质的千古谜题,赤裸裸地抛掷在我们面前。千百年来,花木兰的故事被传颂为忠孝两全的典范,一个女儿身替父从军的壮举,满足了儒家伦理对“孝”的最高想象。然而,当我们拨开这层道德赞美的迷雾,深入木兰那十二载“朔气传金柝,寒光照铁衣”的军旅生涯,便会发现,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“孝”的故事,更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性别表演,一次对性别本质的深刻叩问。

木兰的从军之路,始于一次精密的“性别伪装”。她“东市买骏马,西市买鞍鞯,南市买辔头,北市买长鞭”,这不仅是物资的准备,更是一整套男性符号的积极攫取与主动披挂。战马、鞍鞯、长鞭,这些是游牧-军事文化中典型的雄性象征。当她“脱我战时袍,著我旧时裳。当窗理云鬓,对镜帖花黄”时,完成的则是一次符号系统的戏剧性切换。袍与裳,云鬓与花黄,构成了另一套被社会编码的、截然不同的女性符号体系。木兰的“成功”,恰恰在于她对这些外部符号的娴熟运用与切换。在军营中,她通过模仿男性的行为举止(“将军百战死,壮士十年归”中的“壮士”姿态),遵守男性空间的规则,完美地扮演了“男性”这一社会角色。她的战友“同行十二年,不知木兰是女郎”,这证明她的表演天衣无缝。在这里,性别首先呈现为一种“表演”(performance),一种通过重复的言行、服饰、姿态而建构起来的“戏仿”(parody)。木兰的实践,无意中揭示了性别身份的流动性与建构性——它并非内在的、固定的本质,而是一套可以通过学习、操演而获得并维持的“面具”。
然而,故事如果止步于此,木兰便仅仅是一个高超的模仿者或欺骗者。文本的深刻之处,在于它通过“归来”的场景,将“表演”推向极致的同时,也悄然引入了对“本质”的反思。当木兰恢复女儿装束,惊呆昔日伙伴时,造成的是一种认知的断裂与震撼。伙伴的“惊忙”所暴露的,是固化的性别认知框架的崩塌。他们此前所认识的“木兰”,是一个由男性符号和行为构建的“能指”;如今,这个能指被一个截然不同的女性形象所填充,造成了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巨大裂隙。这一戏剧性转变迫使读者(和伙伴们)追问:那个在战场上英勇杀敌的“木兰”,与对镜帖花黄的“木兰”,哪一个更真实?哪一个更是她的“本质”?
答案或许隐含在诗歌的结构与木兰的行动逻辑中。从军并非她的终极目的,而是实现“孝”(替父)与“义”(报国)的手段。她的核心驱动力,是一种超越性别角色的伦理承担。无论是作为“男性”士兵还是作为“女性”女儿,她都完美履行了特定角色赋予的社会责任。战场上的果敢坚毅与归家后的温婉娴静,并非分裂的“本质”,而是同一主体在不同情境下的完整表达。木兰的“自我”,似乎能够驾驭不同的性别角色,而不被任何一种角色所完全吞噬或定义。她展示了,在特定的社会规范(“孝”、“忠”)的驱动下,个体可以暂时超越性别规范的束缚,而一旦情境改变,她又可以安然回归。但这种“回归”并非简单的倒退,因为经历了十二年“男性”生涯的洗礼,那个“对镜帖花黄”的女子,其内涵已然不同。她见识过最广阔的天地,经历过最严酷的生死,她的内心世界已经无法被单一的“女性”本质所框定。
因此,“安能辨我是雄雌”的诘问,其力量不仅在于揭示了性别作为表演的建构性,更在于它最终悬置了非此即彼的二元判断。木兰既非证明了“男女都一样”的简单平等,也非宣扬了“女性本质”的最终胜利。她穿越了性别的边界,体验了两种角色,最终却以“木兰”这个独特的名字,而非“男”或“女”的标签,被铭记和颂扬。她的故事暗示,或许存在一种超越性别二元对立的“主体性”,这种主体性由具体的伦理选择、行动能力和生命体验所塑造,它能够容纳看似矛盾的性别表达,而不失其内在的统一与真实。
木兰的传奇,如同一面古老的铜镜,映照出性别身份的复杂光谱。它告诉我们,性别既有其表演性与建构性的一面,也关联着个体在具体历史与社会脉络中形成的、无法被完全解构的生存体验与主体内核。在“辨我是雄雌”的困惑与了悟之间,花木兰轻盈地走过,留下一个永恒的背影,邀请我们不断思索:在层层叠叠的社会表演之下,那个被称为“我”的本质,究竟何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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